"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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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项目JH24-210800-0247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02470

二、项目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府路恒丰购物广场5-6层

中标(成交)金额:199,500(元)

评审总得分:72.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服务类

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C*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 深入农村、社区、厂矿、 军营、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重点向老年人、 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 等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

服务要求: 演出内容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要充分体现营口地域文化特色。演出内容普及,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社会背景的观众,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演出带来的乐趣。每场演职人员30-40人,不能少于30人。时长要求:不少于60分钟。

服务时间:2024年7月——**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节目内容为戏曲。突出活动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二为” 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自强,创作出更多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滕玉波、蔡丽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略) 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06           

联系方式: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怡           

电 话:0417-*

来源: 时间:** 打印本页

"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项目JH24-210800-0247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02470

二、项目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府路恒丰购物广场5-6层

中标(成交)金额:199,500(元)

评审总得分:72.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服务类

名称:"奋进新时代振新突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C*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 深入农村、社区、厂矿、 军营、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活动,重点向老年人、 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 等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

服务要求: 演出内容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精神,要充分体现营口地域文化特色。演出内容普及,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社会背景的观众,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演出带来的乐趣。每场演职人员30-40人,不能少于30人。时长要求:不少于60分钟。

服务时间:2024年7月——**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节目内容为戏曲。突出活动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二为” 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自强,创作出更多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滕玉波、蔡丽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戏曲演出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略) 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06           

联系方式: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怡           

电 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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