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资[2024]30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09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00094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

2.6 建设规模: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2.7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00天)

2.9 招标范围: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农林行业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邮 编:*

联系人:任主任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信 (略)

地 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

邮 编:*

联系人:刘工、朱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36分2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1小时36分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0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和浙江恒欣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上小路交口西南国际车城 7#120室; (略) 南湖区嘉兴科技城金港路35号8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元整(*.00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信 (略)

地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6分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资[2024]30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09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00094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

2.6 建设规模: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2.7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00天)

2.9 招标范围: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农林行业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邮 编:*

联系人:任主任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信 (略)

地 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

邮 编:*

联系人:刘工、朱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36分2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1小时36分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0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日期:**日

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和浙江恒欣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上小路交口西南国际车城 7#120室; (略) 南湖区嘉兴科技城金港路35号8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仟*佰**万*仟元整(*.00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信 (略)

地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三实大厦10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1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6分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