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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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马建军、韩涛(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楠 刘婧 张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9-*-615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工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楠 刘婧 张波 029-*-615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ZBA2024-755(招标文件编号:LZBA2024-75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匠影*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6号曲江观唐1幢12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匠影*光 (略)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 摄制项目11项,其中宣传视频9项22个,单个视频时长3-15分钟;可视答疑直播1项6场,单场直播60分钟以内;税务新闻播报驻场拍摄1项。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马建军、韩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成交单位为:陕西匠影*光 (略) ,评审总得分:253.00,平均分:84.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刘工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杨楠 刘婧 张波 02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楠 刘婧 张波

电 话:  029-*-6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马建军、韩涛(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楠 刘婧 张波
项目联系电话 029-*-615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工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楠 刘婧 张波 029-*-615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ZBA2024-755(招标文件编号:LZBA2024-75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匠影*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曲江新区雁南五路16号曲江观唐1幢12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匠影*光 (略)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视频摄制 摄制项目11项,其中宣传视频9项22个,单个视频时长3-15分钟;可视答疑直播1项6场,单场直播60分钟以内;税务新闻播报驻场拍摄1项。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采购人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马建军、韩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成交单位为:陕西匠影*光 (略) ,评审总得分:253.00,平均分:84.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刘工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杨楠 刘婧 张波 02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楠 刘婧 张波

电 话:  02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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