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公示
(略) 越城区公 (略) 建设的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于**日09: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第1名 | (略) (略) | 吕金航 | * | *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略) (略) | 中标工期 | 90日历天 | 建筑面积 | 1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宁 (略) 1.8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宁波 | ||||||
发包人 | 浙电(宁波北仑) (略) | 发包人地址 | 宁波 | ||||||||
项目描述 | 竣工时间:**日 项目规模:1880KWP 具体内容: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址 | / | ||||||
发 包 人 | /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略) | 未提供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和第②点” | ||||||||
2 | 易 (略) | 无企业管理人员任命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证。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3 | (略)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C证、项目负责人无**月社保缴费凭证,企业经理A证注册单位于投标单位不符。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4 | 浙江 (略) | 提供业绩无中标通知书或未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公示期限 | **日8:30时——**日17:30时 | ||||||||||
备 注 |
招标人: (略) 越城区公 (略)
地 址: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路55号4层
联系人:张林锋 电话: 0575-*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 (略)
联系人:王荧 电话:*
2024年7月3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交易监督科 电话:* *
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公示
(略) 越城区公 (略) 建设的城北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于**日09:3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第1名 | (略) (略) | 吕金航 | * | * | |||||||
第2名 | / | / | / | ||||||||
拟确定中标人 | (略) (略) | 中标工期 | 90日历天 | 建筑面积 | 1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宁 (略) 1.8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宁波 | ||||||
发包人 | 浙电(宁波北仑) (略) | 发包人地址 | 宁波 | ||||||||
项目描述 | 竣工时间:**日 项目规模:1880KWP 具体内容: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地址 | / | ||||||
发 包 人 | /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略) | 未提供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和第②点” | ||||||||
2 | 易 (略) | 无企业管理人员任命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证。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3 | (略)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C证、项目负责人无**月社保缴费凭证,企业经理A证注册单位于投标单位不符。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4 | 浙江 (略) | 提供业绩无中标通知书或未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P15“10.5 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第①点” | ||||||||
公示期限 | **日8:30时——**日17:30时 | ||||||||||
备 注 |
招标人: (略) 越城区公 (略)
地 址: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路55号4层
联系人:张林锋 电话: 0575-*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 (略)
联系人:王荧 电话:*
2024年7月3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交易监督科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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