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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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城乡规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约12平方公里)编制雨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专项规划。
2.规划成果应满足国家规定的上述两项专项规划的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说明书,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具体参见工作依据有关要求),并通过后期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3.通过评审交付后,提供两年的后续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李先兰、王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恒升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略) 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2006室,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联系方式: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升 (略)
地 址: (略) 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2006室
联系方式:凌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凌先生
电 话:*、0563-*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恒升 (略)
2024年 7月3日
一、项目编号:AHH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城乡规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雨污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园区(约12平方公里)编制雨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专项规划。
2.规划成果应满足国家规定的上述两项专项规划的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说明书,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具体参见工作依据有关要求),并通过后期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3.通过评审交付后,提供两年的后续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李先兰、王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恒升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略) 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2006室,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联系方式: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升 (略)
地 址: (略) 青龙西路凤栖花园4幢2006室
联系方式:凌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凌先生
电 话:*、0563-*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恒升 (略)
2024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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