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松创新中心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六松创新中心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03 10:37
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ZXD-*
二、项目名称: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略) 软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六安大学科技园A5
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高 (略) 355号办公楼4层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数转体验中心、产业数智大脑和数字化转型应用等部分组成及运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项目建设周期60日历天, (略) 建设、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免费运营维护期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要求完成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和实施工作,要求中标供应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包括实施管理组织、施工组织计划、人员安排、施工保障措施、项目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内容。在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计划、需求分析、详细设计、项目上线计划与报告、项目测试计划与报告、项目验收报告、数据库详细设计报告、详细设计评审报告及记录、用户接受测试报告等关键环节须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后续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益华、彭勇、江涛、武剑、张立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1分。
2、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8楼806、807,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大 (略)
地 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8楼806、807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无
六安大 (略)
安徽 (略)
2024年7月3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信息时间:2024-07-03 10:37
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ZXD-*
二、项目名称: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略) 软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 (略) 金安区三十铺镇六安大学科技园A5
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高 (略) 355号办公楼4层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六松创 (略)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数转体验中心、产业数智大脑和数字化转型应用等部分组成及运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项目建设周期60日历天, (略) 建设、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免费运营维护期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要求完成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部署和实施工作,要求中标供应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包括实施管理组织、施工组织计划、人员安排、施工保障措施、项目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内容。在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计划、需求分析、详细设计、项目上线计划与报告、项目测试计划与报告、项目验收报告、数据库详细设计报告、详细设计评审报告及记录、用户接受测试报告等关键环节须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始后续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益华、彭勇、江涛、武剑、张立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1分。
2、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8楼806、807,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略) 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大 (略)
地 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A座8楼806、807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无
六安大 (略)
安徽 (略)
2024年7月3日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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