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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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344 1 2689.*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津市超安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EPC工程

唐述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福建永福 (略) *94M 2 2710.94933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渤海石油装备屋顶5.59MWp光伏EPC工程

柯钦雨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362 3 2703.0089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肥东县万林水库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田力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发展新 (略)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 (略) 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公示开始时间 **日17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 **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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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国能源建 (略) (略) *344 1 2689.*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津市超安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EPC工程

唐述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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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福 (略) *94M 2 2710.94933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渤海石油装备屋顶5.59MWp光伏EPC工程

柯钦雨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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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 (略) (略) *362 3 2703.0089万元 合格 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资格情况: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级;2.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情况:肥东县万林水库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田力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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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发展新 (略)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 (略) 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1、32楼
公示开始时间 **日17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 **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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