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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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GDCD[CS]*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思明区吕岭路122号1201室之03单元 1,656,000.00元 98.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生态修复造林作业面积38.33hm2。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造林作业要求。 项目地点:同安区五显镇竹坝华侨农场、溪西村、北山农场; 面积:575亩; 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 123 1,65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海容
评审专家: 樊改丽 、 沈瑞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城南支行,账 号:*91,收款单位: (略) (略)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1.82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的采购人单位名称“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均更正为“ (略) 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

地址: (略) 同安区五显镇西洋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

电话:0592-*,*,*

(略) (略)

**日


一、项目编号:[*]GDCD[CS]*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思明区吕岭路122号1201室之03单元 1,656,000.00元 98.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 生态修复造林作业面积38.33hm2。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造林作业要求。 项目地点:同安区五显镇竹坝华侨农场、溪西村、北山农场; 面积:575亩; 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 123 1,65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海容
评审专家: 樊改丽 、 沈瑞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城南支行,账 号:*91,收款单位: (略) (略)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五显镇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1.82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本项目的采购人单位名称“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均更正为“ (略) 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

地址: (略) 同安区五显镇西洋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

电话:0592-*,*,*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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