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份总第196号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26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审计调查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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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份总第196号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26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审计调查中标结果


(略) 审计局
2024年第2号
(总第196号)
(略) 审计局办公室
(略) 审计局 (略) 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二O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自2023年3月至9月,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略) 财政局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总额为87862.1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5694.4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2167.7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总收入97128.89万元,总支出87324.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432.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37.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此次审 (略) 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年初预算基本得到执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基本合规合法。但审计发现还存在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存量 (略) 财政统筹使用、部分收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扩大开支范围、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问题
2.1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预算公开数据有误的问题
3.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预算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4.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决算报表数据与核算账套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5.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不降反升的问题
6.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7.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
8.市卫健局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
9.4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隐匿接待费的问题
10.1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标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12.9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差旅审批制度,部分未附出差审批单的问题
13.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
14.市人社局存在提前列支编外人员工资的问题
15.建 (略) 存在提前列支尚未发生的费用的问题
16.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的问题
17.5个一级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支出
18.东旺乡人民政府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决算
19.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
20.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虚列支出的问题
21.市住建局违规举借债务
22.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的问题
23.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4.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财务收支未做相应账务处理、或处理有误的问题
25.2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支出未附合法票据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26.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7.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28. (略) 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29. 18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的问题
30. (略) 未单独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的问题
3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会计档案整理不及时、会计信息丢失的问题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2.19个一级预算单位未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3.11个一级预算单位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34.2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35.18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
36.14个一级预算单位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37.4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出租、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38.市卫健局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漏缴相关税费
39.2个一级预算单位未经财政批复核销资产
(五)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40.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的问题
41. (略) 将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
42. (略) 部分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
43. (略) 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对于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预算公开数据有误、预算公开不及时、决算报表数据与核算账套数据不一致、未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中,“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隐匿接待费、超标报销差旅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追回并归还原渠道,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上缴并规范会计核算;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部分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未经批准出租和处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漏缴相关税费未经财政批复核销资产,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出租、处置国有资产、核销资产等须经批准再进行核销、出租、处置,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工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并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重视财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额再次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要结合部门特色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应带头学习相关制度,并健全培训制度,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不仅要督促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同时还要督促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二是强化财务检查。财务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政府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创新管理思路,革新管理手段,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来加强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6家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隐匿接待费、超标报销差旅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涉及 (略) 卫健局、市疾控中心等均已按要求追回相关资金并归还原渠道;对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等问题,涉 (略) 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卫建局已按要求及时上缴相关资金并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略) 、东旺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还在整改中;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略) 、东旺乡人民政府、 (略) 、 (略) 等单位还在整改中;未经批准出租、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涉及的单位 (略) 、市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已整改完成, (略) 还在整改中;四是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工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等问题,该问题涉及单位如 (略) 、 (略)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略) 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略) 审计局
2024年第2号
(总第196号)
(略) 审计局办公室
(略) 审计局 (略) 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二O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自2023年3月至9月,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略) 财政局 (略) 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总额为87862.1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5694.4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2167.7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总收入97128.89万元,总支出87324.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432.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37.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此次审 (略) 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年初预算基本得到执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基本合规合法。但审计发现还存在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存量 (略) 财政统筹使用、部分收入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扩大开支范围、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问题
2.1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预算公开数据有误的问题
3.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预算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4.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决算报表数据与核算账套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5.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不降反升的问题
6.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7.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
8.市卫健局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
9.4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隐匿接待费的问题
10.1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标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12.9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差旅审批制度,部分未附出差审批单的问题
13.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
14.市人社局存在提前列支编外人员工资的问题
15.建 (略) 存在提前列支尚未发生的费用的问题
16.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的问题
17.5个一级预算单位擅自调整预算支出
18.东旺乡人民政府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决算
19.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
20.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虚列支出的问题
21.市住建局违规举借债务
22.2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的问题
23.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4.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财务收支未做相应账务处理、或处理有误的问题
25.20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支出未附合法票据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26.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7.15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28. (略) 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29. 18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的问题
30. (略) 未单独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的问题
31.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会计档案整理不及时、会计信息丢失的问题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2.19个一级预算单位未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3.11个一级预算单位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34.23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35.18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
36.14个一级预算单位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37.4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出租、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38.市卫健局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漏缴相关税费
39.2个一级预算单位未经财政批复核销资产
(五)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40.7个一级预算单位存在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的问题
41. (略) 将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
42. (略) 部分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
43. (略) 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对于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预算公开数据有误、预算公开不及时、决算报表数据与核算账套数据不一致、未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中,“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隐匿接待费、超标报销差旅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追回并归还原渠道,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等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上缴并规范会计核算;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部分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未经批准出租和处置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漏缴相关税费未经财政批复核销资产,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出租、处置国有资产、核销资产等须经批准再进行核销、出租、处置,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工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并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重视财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额再次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要结合部门特色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应带头学习相关制度,并健全培训制度,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不仅要督促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财务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同时还要督促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二是强化财务检查。财务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财务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政府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创新管理思路,革新管理手段,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来加强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6家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费用、隐匿接待费、超标报销差旅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超预算列支各项经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涉及 (略) 卫健局、市疾控中心等均已按要求追回相关资金并归还原渠道;对部分收入漏记个人所得税、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截留挪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结余资金等问题,涉 (略) 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卫建局已按要求及时上缴相关资金并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略) 、东旺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还在整改中;未定期组织资产盘点,导致部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略) 、东旺乡人民政府、 (略) 、 (略) 等单位还在整改中;未经批准出租、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涉及的单位 (略) 、市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已整改完成, (略) 还在整改中;四是要关注的其他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支出未严格履行授权审批、工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医疗收入收款程序不规范、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等问题,该问题涉及单位如 (略) 、 (略)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略) 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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