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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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2024]027号 报价开始时间: **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24 报价结束时间: **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2.5463 竞买保证金(万元): 6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日 10时00分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万元): 2.5463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包括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6栋房屋(建筑面积1907平方米),出租底价2.5463万元/月,出租期限20年,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出租(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公开招租方式方法

(一)采取公正、公平、 (略) 产权电子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租系统进行公开挂牌竞租,参加公开竞租的竞租者,以租金报价高者竞得。

(二)公开挂牌竞租时间安排。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下称“中心”)确定。

(三)参加竞租报名条件。

1、竞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为66万元,竞租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每次竞租增幅为0.01万元,价高者得。

(五)竞租结束后流程:竞租结束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后,成交候选人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后审。审查通过后,携我单位开具的资格审定结果函到中心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即在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与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确定最终承租人,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的或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收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租人没收。合同签署后到中心凭《物业租赁合同》由中心全额无息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开展交接工作。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要求

(一)自承租日期开始的5年内,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隔5年月租金上涨5%。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该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承租人逾期6个月未足额缴清租金的,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除追收欠租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人所有,并保留出租方追究租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责任的权利。承租人逾期移交房屋的,房屋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方。

(二)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交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上缴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专户,租赁期满,承租人退租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给出租人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水电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等费用后,履约保证金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拨回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无息退回给承租人。承租人如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不予退回,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三)承租人承租原地派林业站后,建议用途为改扩建民宿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四)出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合同经营项目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造成出租人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

(五)承租人接收资产后,必须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因原地派林业站6栋房屋建于80年代,且20年租期较长,在租期内,如6栋房屋出现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承租人需及时向出租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再拆除,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工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承租人其于项目经营需要引入新的投资合作伙伴时,应当事争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八)出租人因建设需要,可中途终止租赁合同,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该3个月的租金补偿承租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承租人应无条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物业无偿交回给出租人。

(九)出租后物业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出租人对本物业举行公开招租,如承租人未竞得的,则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退租手续和移交物业,逾期没有办理退租手续和腾空房屋的,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和新竞得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及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不负责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承租人竞得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承租人在租期内,涉及损害第三方权益问题、场所管理等事宜由承租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

(十三)承租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日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2024]027号 报价开始时间: **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24 报价结束时间: **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2.5463 竞买保证金(万元): 6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日 10时00分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万元): 2.5463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包括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6栋房屋(建筑面积1907平方米),出租底价2.5463万元/月,出租期限20年,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出租(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公开招租方式方法

(一)采取公正、公平、 (略) 产权电子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租系统进行公开挂牌竞租,参加公开竞租的竞租者,以租金报价高者竞得。

(二)公开挂牌竞租时间安排。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下称“中心”)确定。

(三)参加竞租报名条件。

1、竞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为66万元,竞租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每次竞租增幅为0.01万元,价高者得。

(五)竞租结束后流程:竞租结束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后,成交候选人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后审。审查通过后,携我单位开具的资格审定结果函到中心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即在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与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确定最终承租人,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的或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收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租人没收。合同签署后到中心凭《物业租赁合同》由中心全额无息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开展交接工作。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要求

(一)自承租日期开始的5年内,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隔5年月租金上涨5%。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该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承租人逾期6个月未足额缴清租金的,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除追收欠租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人所有,并保留出租方追究租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责任的权利。承租人逾期移交房屋的,房屋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方。

(二)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交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上缴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专户,租赁期满,承租人退租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给出租人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水电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等费用后,履约保证金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拨回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无息退回给承租人。承租人如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不予退回,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三)承租人承租原地派林业站后,建议用途为改扩建民宿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四)出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合同经营项目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造成出租人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

(五)承租人接收资产后,必须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因原地派林业站6栋房屋建于80年代,且20年租期较长,在租期内,如6栋房屋出现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承租人需及时向出租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再拆除,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工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承租人其于项目经营需要引入新的投资合作伙伴时,应当事争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八)出租人因建设需要,可中途终止租赁合同,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该3个月的租金补偿承租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承租人应无条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物业无偿交回给出租人。

(九)出租后物业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出租人对本物业举行公开招租,如承租人未竞得的,则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退租手续和移交物业,逾期没有办理退租手续和腾空房屋的,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和新竞得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及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不负责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承租人竞得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承租人在租期内,涉及损害第三方权益问题、场所管理等事宜由承租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

(十三)承租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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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2024]027号 报价开始时间: **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24 报价结束时间: **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2.5463 竞买保证金(万元): 6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日 10时00分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万元): 2.5463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包括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6栋房屋(建筑面积1907平方米),出租底价2.5463万元/月,出租期限20年,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出租(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公开招租方式方法

(一)采取公正、公平、 (略) 产权电子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租系统进行公开挂牌竞租,参加公开竞租的竞租者,以租金报价高者竞得。

(二)公开挂牌竞租时间安排。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下称“中心”)确定。

(三)参加竞租报名条件。

1、竞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为66万元,竞租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每次竞租增幅为0.01万元,价高者得。

(五)竞租结束后流程:竞租结束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后,成交候选人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后审。审查通过后,携我单位开具的资格审定结果函到中心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即在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与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确定最终承租人,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的或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收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租人没收。合同签署后到中心凭《物业租赁合同》由中心全额无息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开展交接工作。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要求

(一)自承租日期开始的5年内,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隔5年月租金上涨5%。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该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承租人逾期6个月未足额缴清租金的,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除追收欠租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人所有,并保留出租方追究租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责任的权利。承租人逾期移交房屋的,房屋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方。

(二)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交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上缴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专户,租赁期满,承租人退租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给出租人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水电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等费用后,履约保证金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拨回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无息退回给承租人。承租人如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不予退回,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三)承租人承租原地派林业站后,建议用途为改扩建民宿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四)出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合同经营项目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造成出租人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

(五)承租人接收资产后,必须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因原地派林业站6栋房屋建于80年代,且20年租期较长,在租期内,如6栋房屋出现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承租人需及时向出租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再拆除,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工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承租人其于项目经营需要引入新的投资合作伙伴时,应当事争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八)出租人因建设需要,可中途终止租赁合同,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该3个月的租金补偿承租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承租人应无条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物业无偿交回给出租人。

(九)出租后物业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出租人对本物业举行公开招租,如承租人未竞得的,则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退租手续和移交物业,逾期没有办理退租手续和腾空房屋的,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和新竞得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及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不负责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承租人竞得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承租人在租期内,涉及损害第三方权益问题、场所管理等事宜由承租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

(十三)承租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日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 组织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2024]027号 报价开始时间: **日 09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224 报价结束时间: **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2.5463 竞买保证金(万元): 6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
成交时间: **日 10时00分
成交人: (略) (略) 成交价(万元): 2.5463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地派镇龙塘公路旁原地派林业站,包括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6栋房屋(建筑面积1907平方米),出租底价2.5463万元/月,出租期限20年,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出租(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公开招租方式方法

(一)采取公正、公平、 (略) 产权电子交易规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租系统进行公开挂牌竞租,参加公开竞租的竞租者,以租金报价高者竞得。

(二)公开挂牌竞租时间安排。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下称“中心”)确定。

(三)参加竞租报名条件。

1、竞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为66万元,竞租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每次竞租增幅为0.01万元,价高者得。

(五)竞租结束后流程:竞租结束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后,成交候选人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后审。审查通过后,携我单位开具的资格审定结果函到中心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即在领取产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与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确定最终承租人,若超过规定期限未交清成交价款的或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收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租人没收。合同签署后到中心凭《物业租赁合同》由中心全额无息原路退回竞租保证金。开展交接工作。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租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要求

(一)自承租日期开始的5年内,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往后每隔5年月租金上涨5%。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该月租金,逾期交租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一滞纳金。承租人逾期6个月未足额缴清租金的,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除追收欠租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出租人所有,并保留出租方追究租金、占用费以及其他责任的权利。承租人逾期移交房屋的,房屋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方。

(二)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交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上缴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专户,租赁期满,承租人退租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给出租人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水电费、卫生费和管理费等费用后,履约保证金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拨回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无息退回给承租人。承租人如在合同期内提前退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所有,不予退回,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三)承租人承租原地派林业站后,建议用途为改扩建民宿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四)出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合同经营项目进行依法经营、使用,且证照齐全。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对承租的物业,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造成出租人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修复的按价赔偿。

(五)承租人接收资产后,必须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因原地派林业站6栋房屋建于80年代,且20年租期较长,在租期内,如6栋房屋出现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承租人需及时向出租人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再拆除,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工商费、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承租人其于项目经营需要引入新的投资合作伙伴时,应当事争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八)出租人因建设需要,可中途终止租赁合同,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该3个月的租金补偿承租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承租人应无条件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物业无偿交回给出租人。

(九)出租后物业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出租人对本物业举行公开招租,如承租人未竞得的,则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退租手续和移交物业,逾期没有办理退租手续和腾空房屋的,占用费按上月租金双倍计付给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和新竞得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及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不负责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项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承租人竞得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承租人在租期内,涉及损害第三方权益问题、场所管理等事宜由承租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

(十三)承租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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