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天子门村村庄规划年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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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十字镇天子门村村庄规划年附解读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限

建设主体

生态修复

1

河道、沟渠沿线生态修复

长溪河、西干渠、东干渠

——

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2022-2025

政府

2

灌溉渠生态修复

全村

——

主要是清淤和硬化,以方便村民生产作业时取水用水,提高生产效应。

2022-2025

政府

补充耕地

1

耕地补充项目

全村

17.25亩

宅基地调整为耕地

2022-2023

政府

产业发展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村

——

运用现代技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主要种植高产水稻,打造优质农品名片,与周边区域形成供销渠道,形成乡村味浓厚的农业观光基地。

2022-2025

政府

2

(略) 场

欧村湾

3.6亩

建筑主体建设

2022-2025

企业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

村部建设

欧村湾

用地2846㎡

新建村部,村部建筑主体及内部配套设施

2022-2023

政府

2

停车场

马村、印村

1.01亩

硬化、绿化

2022-2024

政府

3

新风堂

欧村湾

23.6亩

新风堂主体建筑建设

2022-2024

政府

4

健身广场

印村

1.8亩

休闲广场建设,硬化绿化美化、健身器材

2022-2024

政府

5

健身广场

玉村

0.83亩

休闲广场建设,硬化绿化美化、健身器材

2022-2024

政府

6

道路畅通工程项目

马村路拓宽3.5-4米

900米

道路拓宽至3.5-4米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7

小姚村新建道路

400米

新建4.5米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8

村庄巷路硬化

1000米

砂石路面整治为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人居环境

1

垃圾治理项目

全村

——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箱。

2022-2024

政府

2

卫生改厕项目

全村

497户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约497户农户需要进行改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022-2023

政府

3

污水处理项目

小姚村、欧村湾、玉村

3处

新建3处大三格污水处理设施。

2023-2024

政府

4

水塘环境整治项目

全村

——

水塘清淤复绿,岸线增植亲水植物。

2022-2024

政府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404.6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5.32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划定园地306.9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划定林地862.2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划定草地3.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划定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5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等机构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主要用于工矿企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规划指标留白暂未落实到具体空间,需通过增补图则明确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及相关管控要求后,方可使用。

14.*地水域

规划划定*地水域61.77公顷。用于*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5.其他土地

用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禁止改变用途。

建筑后退要求

建筑后退道路边界线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郎溪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应按相关规定后退规划用地边界,各类用地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限

建设主体

生态修复

1

河道、沟渠沿线生态修复

长溪河、西干渠、东干渠

——

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2022-2025

政府

2

灌溉渠生态修复

全村

——

主要是清淤和硬化,以方便村民生产作业时取水用水,提高生产效应。

2022-2025

政府

补充耕地

1

耕地补充项目

全村

17.25亩

宅基地调整为耕地

2022-2023

政府

产业发展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村

——

运用现代技术,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主要种植高产水稻,打造优质农品名片,与周边区域形成供销渠道,形成乡村味浓厚的农业观光基地。

2022-2025

政府

2

(略) 场

欧村湾

3.6亩

建筑主体建设

2022-2025

企业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

村部建设

欧村湾

用地2846㎡

新建村部,村部建筑主体及内部配套设施

2022-2023

政府

2

停车场

马村、印村

1.01亩

硬化、绿化

2022-2024

政府

3

新风堂

欧村湾

23.6亩

新风堂主体建筑建设

2022-2024

政府

4

健身广场

印村

1.8亩

休闲广场建设,硬化绿化美化、健身器材

2022-2024

政府

5

健身广场

玉村

0.83亩

休闲广场建设,硬化绿化美化、健身器材

2022-2024

政府

6

道路畅通工程项目

马村路拓宽3.5-4米

900米

道路拓宽至3.5-4米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7

小姚村新建道路

400米

新建4.5米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8

村庄巷路硬化

1000米

砂石路面整治为水泥路

2022-2024

政府

人居环境

1

垃圾治理项目

全村

——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箱。

2022-2024

政府

2

卫生改厕项目

全村

497户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约497户农户需要进行改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022-2023

政府

3

污水处理项目

小姚村、欧村湾、玉村

3处

新建3处大三格污水处理设施。

2023-2024

政府

4

水塘环境整治项目

全村

——

水塘清淤复绿,岸线增植亲水植物。

2022-2024

政府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404.6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5.32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划定园地306.9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规划划定林地862.2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划定草地3.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划定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5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等机构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主要用于工矿企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规划指标留白暂未落实到具体空间,需通过增补图则明确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及相关管控要求后,方可使用。

14.*地水域

规划划定*地水域61.77公顷。用于*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5.其他土地

用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禁止改变用途。

建筑后退要求

建筑后退道路边界线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郎溪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应按相关规定后退规划用地边界,各类用地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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