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H7FSCG24D02T0058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2-*32C-*-*-2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高岭乡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7-04 15:02:30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2T0058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望江县漳湖镇红湖村五组096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果蔬保鲜冻库用房一处90平方米,建设冻库100立方米。新建果园基地55亩,每亩种植果树约80棵;挖排水土沟,基地四周 (略) 1000余米及监控设备,生产用房15平方米及相关水电配套设施安装等。蔬菜大棚6700平方米,基地四周 (略) 400余米及监控设备,相关水电设施配套安装等。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卜华荣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梅橙晓 罗松 潘忠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99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高岭乡青 (略) 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0 5591 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茂胜 (略)
地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商城15幢1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0 5591 6156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1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7-04 14:11:26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6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04 14:49: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04 15:01:4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项目编号 | H7FSCG24D02T0058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2-*32C-*-*-2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高岭乡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7-04 15:02:30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2T0058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望江县漳湖镇红湖村五组096号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果蔬保鲜及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果蔬保鲜冻库用房一处90平方米,建设冻库100立方米。新建果园基地55亩,每亩种植果树约80棵;挖排水土沟,基地四周 (略) 1000余米及监控设备,生产用房15平方米及相关水电配套设施安装等。蔬菜大棚6700平方米,基地四周 (略) 400余米及监控设备,相关水电设施配套安装等。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卜华荣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梅橙晓 罗松 潘忠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99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高岭乡青 (略) 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0 5591 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茂胜 (略)
地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商城15幢1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0 5591 6156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6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1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7-04 14:11:26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6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04 14:49: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8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04 15:01:4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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