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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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L-2024-036

二、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园三期3栋GF去4层F5110号

成交金额: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消防系统。

服务要求:需要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以及提供为期3年的消防维保服务。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行 业规范等执行,满足采 购需求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宝、朱勇、魏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投标人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鸠江经济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L-2024-036

二、项目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园三期3栋GF去4层F5110号

成交金额: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消防维修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消防系统。

服务要求:需要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以及提供为期3年的消防维保服务。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行 业规范等执行,满足采 购需求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宝、朱勇、魏来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投标人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鸠江经济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5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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