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标准品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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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标准品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3
评审专家名单 裴小兵、孙锋、王举涛、周正华、吕亚宁
总中标金额 ¥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路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551-*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 0551-*/*
附件:
附件1 第二包中标公告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24AT*(招标文件编号:24AT*-002)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 2 楼东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徽 (略) ▲硝酸盐氮 北京鸿蒙 硝酸盐氮1000ug/mL,20mL 20ml 1.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小兵、孙锋、王举涛、周正华、吕亚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8.81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中标结果公告在各网站上格式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 (略) 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曹工 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05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3
评审专家名单 裴小兵、孙锋、王举涛、周正华、吕亚宁
总中标金额 ¥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路3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551-*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工 0551-*/*
附件:
附件1 第二包中标公告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24AT*(招标文件编号:24AT*-002)

二、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 2 楼东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徽 (略) ▲硝酸盐氮 北京鸿蒙 硝酸盐氮1000ug/mL,20mL 20ml 1.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小兵、孙锋、王举涛、周正华、吕亚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8.81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中标结果公告在各网站上格式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 (略) 屯溪路32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曹工 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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