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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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GSCG*

二、项目名称: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3幢1709室

中标(成交)金额:具体结算以实际的工作量×单价

序号

名称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文书档案

300

4

2

文书档案

2000

17.5

3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

15

55

4

照片档案

300

4

5

光盘、录像档案

10

4

6

实物档案

30

4

7

图书档案

20

4

8

照片册

6

35

9

光盘册

1

35

10

档案盒

550

4

11

职工档案夹、档案袋

15

10

12

目录夹

55

10

13

会计凭证

150

4

14

会计账簿报表

50

8

15

会计凭证盒

150

2

16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封面

6

15

17

A4纸

1

160

18

装订线

10

线

10

20

数字化加工

*

0.25

21

目录著录

35000

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各门类档案按规范要求整理,档案装订、上架等。

服务要求: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宏伟、张乘风、鲍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档案馆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1号

联系方式:05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章工

电  话:0559-*


一、项目编号:HZGSCG*

二、项目名称: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望江西路印象西湖花园3幢1709室

中标(成交)金额:具体结算以实际的工作量×单价

序号

名称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文书档案

300

4

2

文书档案

2000

17.5

3

企业退休职工档案

15

55

4

照片档案

300

4

5

光盘、录像档案

10

4

6

实物档案

30

4

7

图书档案

20

4

8

照片册

6

35

9

光盘册

1

35

10

档案盒

550

4

11

职工档案夹、档案袋

15

10

12

目录夹

55

10

13

会计凭证

150

4

14

会计账簿报表

50

8

15

会计凭证盒

150

2

16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封面

6

15

17

A4纸

1

160

18

装订线

10

线

10

20

数字化加工

*

0.25

21

目录著录

35000

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各门类档案按规范要求整理,档案装订、上架等。

服务要求: (略) 档案馆改制企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宏伟、张乘风、鲍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档案馆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1号

联系方式:05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章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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