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的公示
甘肃省关于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的公示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缩短办结时限,现将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合并后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6月28日,两批次共有717个药品申请新 (略) ,经形式复 (略) 药品179个, (略) 药品417个,待专家论证药品121个。见附件1。
(略) 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价不高于申报企业的全国最低九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价格, (略) 药品在其他省份降价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在甘肃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
2024年6月24日经专家论证2024年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49个,见附件2。
三、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方式
企业登录甘肃省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药 (略) 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模块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申诉质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24时。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7月4日
普通附件: | 1.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xlsx 2.2024年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一览表.xls |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缩短办结时限,现将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合并后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
截止6月28日,两批次共有717个药品申请新 (略) ,经形式复 (略) 药品179个, (略) 药品417个,待专家论证药品121个。见附件1。
(略) 药品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价不高于申报企业的全国最低九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价格, (略) 药品在其他省份降价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在甘肃降价,否则将暂停交易资格。
二、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
2024年6月24日经专家论证2024年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49个,见附件2。
三、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二)申诉质疑提交方式
企业登录甘肃省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药 (略) 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模块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申诉质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24时。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7月4日
普通附件: | 1.2024年第四、五批药品新 (略) 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xlsx 2.2024年第二批药品新 (略) 专家论证结果一览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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