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人才公寓二期1-3栋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华南理工大学人才公寓二期1-3栋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华南理工大学人才公寓二期(1-3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274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珠江 (略) 通过
2 (略) 广州 (略) 通过
3 (略) 通过
4 广州宏达 (略)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日
  • 附件: 资审公示.pdf
    2.资审报告(1).pdf
, (略) ,天河区,广州,02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华南理工大学人才公寓二期(1-3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274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珠江 (略) 通过
2 (略) 广州 (略) 通过
3 (略) 通过
4 广州宏达 (略)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日
  • 附件: 资审公示.pdf
    2.资审报告(1).pdf
, (略) ,天河区,广州,020-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