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民政局信阳市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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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民政局信阳市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5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略) (略) )、 (略) 救 (略) (略) 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岗位135个(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略) (略) )、 (略) 救 (略) (略) ;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 (略) (略) (略) 高新区工三路企业服务广场G1号楼 7,1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江(组长)、姜士炜、高张君(业主评委)、洪中华、龚海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中标人(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78,1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平桥区新七大道93号
联系人:高张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羊山铁道佳苑C1座4楼404室
联系人:厉展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展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资格审查资料.pdf
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5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略) (略) )、 (略) 救 (略) (略) 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岗位135个(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 (略)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略) (略) )、 (略) 救 (略) (略) ;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 (略) (略) (略) 高新区工三路企业服务广场G1号楼 7,1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江(组长)、姜士炜、高张君(业主评委)、洪中华、龚海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中标人(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78,1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平桥区新七大道93号
联系人:高张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羊山铁道佳苑C1座4楼404室
联系人:厉展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展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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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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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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