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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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ZB-FW-*

二、项目名称:城市污泥处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牵头人:长春城投新能源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恒建科 (略)

投标人地址: (略)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大立方大厦1号楼1609-104室; (略) (略) 米沙子镇南王村三社南侧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概况:根据2021年 (略) 政府授权,城投集 (略) 主城区污泥处理处置经营,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授权经营期限截至**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污泥处置情况,由招标人支付污泥处置费。现需招选采用焚烧工艺和经验的服务单位,并确定污泥每吨处理费用;

服务范围:选择一家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单位,该企业应具备采用焚烧能力且不低于每日800吨污泥处置能力(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026年9月前达到焚烧能力且不低于每日1200吨焚烧处置能力。建设期截至**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污泥处置情况;

质量标准:(1)污泥全过程负压处置;(2)处置过程产生的水、气、灰、渣等,应符合环保要求且无异味;(3)污泥处置后的灰、渣等产物,应符合国家污泥处置等相关标准及要求;(4)中标人应对最终污泥处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之日起运营期限5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尤良、王雨航、李楠、张竞月、张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韩馨瑶 04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王家乐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乐

电话:0431-*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ZB-FW-*

二、项目名称:城市污泥处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牵头人:长春城投新能源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恒建科 (略)

投标人地址: (略)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大立方大厦1号楼1609-104室; (略) (略) 米沙子镇南王村三社南侧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概况:根据2021年 (略) 政府授权,城投集 (略) 主城区污泥处理处置经营,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授权经营期限截至**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污泥处置情况,由招标人支付污泥处置费。现需招选采用焚烧工艺和经验的服务单位,并确定污泥每吨处理费用;

服务范围:选择一家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单位,该企业应具备采用焚烧能力且不低于每日800吨污泥处置能力(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026年9月前达到焚烧能力且不低于每日1200吨焚烧处置能力。建设期截至**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污泥处置情况;

质量标准:(1)污泥全过程负压处置;(2)处置过程产生的水、气、灰、渣等,应符合环保要求且无异味;(3)污泥处置后的灰、渣等产物,应符合国家污泥处置等相关标准及要求;(4)中标人应对最终污泥处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之日起运营期限5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尤良、王雨航、李楠、张竞月、张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韩馨瑶 043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王家乐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乐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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