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文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美联石油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律师代理服务交易公告文集采交
广州市黄埔文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美联石油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律师代理服务交易公告文集采交
一、项目名称: (略) 黄埔 (略) (略) (略)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律师代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 (略) 黄埔 (略)
三、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四、项目最高控制价(含税):180,000.00元
六、服务要求:
代理期限至诉前调解、一审阶段结束之日止,详情见《委托代理合同》。
七、竞得方式: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取价低者为承包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发包单位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承包方。
八、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证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价材料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律师(拟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报价函;
注:报价单位需将上述资料密团封装递交,包封上应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十、公告发布及递交报价文件、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 2024年 7 月 8 日至 2024年7 月 12 日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15 日上午10:30前
3.交易时间: 2024年 7 月 15 日上午10:30
交易地点:黄埔区文冲渡东大街1号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生 联系电话:*
十一、交易流程
1.交易结果在我经联社公开栏和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页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签订合同
十二、其他说明
1.竞投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公告设定的服务要求及《委托代理合同》设定的条件。
2.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竞投单位均视为不符合报价条件,取消报价资格。
3.公告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邀请报价信息给上述三家服务单位,不再另外发出书面邀请书。
4.若竞价人数量少于三家,导致不能形成充分竞争时,本次交易失败,再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发包单位负责。
附件:《委托代理合同》
(略) 黄埔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黄埔 (略) (略) (略)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律师代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 (略) 黄埔 (略)
三、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四、项目最高控制价(含税):180,000.00元
六、服务要求:
代理期限至诉前调解、一审阶段结束之日止,详情见《委托代理合同》。
七、竞得方式: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取价低者为承包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则由发包单位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承包方。
八、竞投人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证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价材料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律师(拟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报价函;
注:报价单位需将上述资料密团封装递交,包封上应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十、公告发布及递交报价文件、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 2024年 7 月 8 日至 2024年7 月 12 日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15 日上午10:30前
3.交易时间: 2024年 7 月 15 日上午10:30
交易地点:黄埔区文冲渡东大街1号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生 联系电话:*
十一、交易流程
1.交易结果在我经联社公开栏和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页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签订合同
十二、其他说明
1.竞投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公告设定的服务要求及《委托代理合同》设定的条件。
2.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竞投单位均视为不符合报价条件,取消报价资格。
3.公告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邀请报价信息给上述三家服务单位,不再另外发出书面邀请书。
4.若竞价人数量少于三家,导致不能形成充分竞争时,本次交易失败,再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发包单位负责。
附件:《委托代理合同》
(略) 黄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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