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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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C*

二、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号)的相关工作部署,摸清文物家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开展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九华山风景区辖区内文物全面普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服务标准:1、普查范围与内容: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 物是指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2.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收集历次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文件、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处明确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所属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实地调查阶段,对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参考三普登记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重点确认复查文物的当前保存状况。

3.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梳理 2012年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区域性专题调查等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清单,相关行业已公布名录,建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 普查系统预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实地调查阶段,根据线索清单逐一开展实地 调查,统筹用好已有工作基础与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

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 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广泛调查,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按本次普查登记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重点做好文物核心价值载体部分的信息采集。

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成果。

提供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查队*:积极组织、调集相关专业力量参与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 加强普查工作中的专业支撑。发挥专家团队专业优势,强化普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目录成果建立本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及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

图件成果:基于普查数据成果,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分类生成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基础数据:形成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9、报告成果:编制第四次九华山风景区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10、数据成果:建立集普查数据、图片和文字成果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

11、所有普查数据及普查成 (略) 级普查机构验收合格为最终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7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华山风景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 (略) 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联系方式:程旭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锦圆

电  话: *

**日

一、项目编号:AHJC*

二、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号)的相关工作部署,摸清文物家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开展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九华山风景区辖区内文物全面普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服务标准:1、普查范围与内容: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 物是指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2.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收集历次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文件、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处明确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所属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实地调查阶段,对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参考三普登记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重点确认复查文物的当前保存状况。

3.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梳理 2012年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区域性专题调查等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清单,相关行业已公布名录,建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 普查系统预置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实地调查阶段,根据线索清单逐一开展实地 调查,统筹用好已有工作基础与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

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 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广泛调查,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按本次普查登记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重点做好文物核心价值载体部分的信息采集。

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级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成果。

提供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查队*:积极组织、调集相关专业力量参与项目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作用, 加强普查工作中的专业支撑。发挥专家团队专业优势,强化普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目录成果建立本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及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

图件成果:基于普查数据成果,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分类生成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基础数据:形成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形成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

9、报告成果:编制第四次九华山风景区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10、数据成果:建立集普查数据、图片和文字成果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

11、所有普查数据及普查成 (略) 级普查机构验收合格为最终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7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华山风景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 (略) 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联系方式:程旭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锦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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