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XZY[CS]*

二、项目名称:“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 775,000.00元 94.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宣传活动服务 整体策划组织“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圆满完成“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合同签订后,自活动开始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活动 精心策划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策划开展座谈会,进行多渠道推广;提供权威媒介资源不少于10家;策划具有影响力的传播内容或话题方向;进行一次整版广告投放;做好活动组织接待等。 77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裕航
评审专家: 曾志超 、 肖春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50%(不足人民币8000元按8000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成交通知书将在我司确认收到成交人所缴纳的代理服务费后发出。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鑫 (略) 连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1.16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几要求,磋商小组对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及各磋商申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及各磋商申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成交人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故本项目无须上传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泰宁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 (略) 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 (略)

地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师龙

电话:*

福建鑫 (略)

**日


一、项目编号:[*]XZY[CS]*

二、项目名称:“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 775,000.00元 94.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宣传活动服务 整体策划组织“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圆满完成“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合同签订后,自活动开始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活动 精心策划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策划开展座谈会,进行多渠道推广;提供权威媒介资源不少于10家;策划具有影响力的传播内容或话题方向;进行一次整版广告投放;做好活动组织接待等。 77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裕航
评审专家: 曾志超 、 肖春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50%(不足人民币8000元按8000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成交通知书将在我司确认收到成交人所缴纳的代理服务费后发出。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鑫 (略) 连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项目:1.16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几要求,磋商小组对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及各磋商申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及各磋商申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成交人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故本项目无须上传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泰宁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 (略) 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 (略)

地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师龙

电话:*

福建鑫 (略)

**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