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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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 (略) 城市 (略) 的委托,对 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ZV*
标段(包)名称: 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略) (略)
开标时间: **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 (略)
总 分: 94.45分 报价: *.02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邹民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总 分: 88.06分 报价: *.48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王梓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7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 (略)
总 分: 79.25分 报价: *.23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刘平六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4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至**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4-*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 (略) 城市 (略) 的委托,对 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ZV*
标段(包)名称: 都匀二中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略) (略)
开标时间: **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 (略)
总 分: 94.45分 报价: *.02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邹民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总 分: 88.06分 报价: *.48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王梓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7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 (略)
总 分: 79.25分 报价: *.23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刘平六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4
工 期(天): 12个月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至**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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