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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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8:2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助理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史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K22-W4019

采购项目名称: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2024-JK22-W4019
(二)开标时间:**日09:30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3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星汉时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投标报价:33.000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石家庄 (略) ,投标报价:34.8万元。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公示时间:**日至7月10日。
(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监督联系人
刘干事:05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李助理 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 (略)             

地 址: (略) 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联系方式:史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8:2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助理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史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K22-W4019

采购项目名称:某北斗设备及车载终端采购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2024-JK22-W4019
(二)开标时间:**日09:30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3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星汉时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投标报价:33.000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石家庄 (略) ,投标报价:34.8万元。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公示时间:**日至7月10日。
(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监督联系人
刘干事:05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李助理 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 (略)             

地 址: (略) 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联系方式:史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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