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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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
标段(包)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
公示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顺序

投标人名称

总分

投标总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84.3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 (略)

69.2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州 (略)

54.49

*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略) (略) *70A 1 2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英才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 (略) *74N 2 22.*(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其威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 (略) *MA5CM13B9M 3 2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霍志南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4楼
公示开始时间 **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广州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
标段(包)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
公示名称 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顺序

投标人名称

总分

投标总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84.3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 (略)

69.2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州 (略)

54.49

*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略) (略) *70A 1 2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英才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 (略) *74N 2 22.*(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其威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 (略) *MA5CM13B9M 3 2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霍志南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4楼
公示开始时间 **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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