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评审结果公示
(略) (略) (略) 就“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代理编号:04-14-04A-2024-D-C*C0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7月3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以及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9 时30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29日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以及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 时30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共3个。于2024年6月19日10 时30分进行评标。经评审, (略) 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人将与本项目第二次通过初步评审的唯一有效投 (略)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三、成交候选人如下: (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方式及要求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63.com(采购代理)
特此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政 (略) 1669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蜀 (略) 459号兰花广场写字楼6楼
联系人:*思晨
电话:*
邮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纪委
监督电话:0551-*
邮 箱:*@*hinaunicom.cn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7月8日
(略) (略) (略) 就“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代理编号:04-14-04A-2024-D-C*C0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7月3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联通能耗管理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以及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9 时30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29日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以及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 时30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共3个。于2024年6月19日10 时30分进行评标。经评审, (略) 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
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人将与本项目第二次通过初步评审的唯一有效投 (略)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三、成交候选人如下: (略)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方式及要求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63.com(采购代理)
特此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政 (略) 1669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蜀 (略) 459号兰花广场写字楼6楼
联系人:*思晨
电话:*
邮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纪委
监督电话:0551-*
邮 箱:*@*hinaunicom.cn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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