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道法项目精品课程大赛结果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探索人道法项目精品课程大赛结果的公示

为纪念中国红十字会诞生120周年,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倡导保护人的生命和尊严的理念,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了探索人道法项目精品课程大赛。根据比赛规则,我会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第六中学,主讲人:李倩霞)

二等奖: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道德选择与行动力量》(选送单位: (略) 第四十七中学,主讲人:曾静)
《聚焦儿童兵问题》(选送单位: (略) 第十八中学,主讲人:赵虎成)

三等奖:
《探索人道法——聚焦被关押者问题》(选送单位: (略) 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胡文蕃)
《探索人道法—旁观者能做什么》(选送单位: (略) 第二中学,主讲人:杨海霞)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选送单位: (略) 海城区第十一小学,主讲人:陈佳玲)

鼓励奖: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吉祥路小学,主讲人:梁振*)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主讲人:李筱俊)
《为地震中的灾民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外国语学校,主讲人:韦柳叶)
《探索专题2A:限制破坏性》(选送单位: (略) 前茅中学,主讲人:韦思丞)
《旁观者及人道行为》(选送单位: (略) 柳江区新兴中学,主讲人:周瑜)
《闪光的红十字会》(选送单位: (略) 隆安县隆安二中,主讲人:农晨宇)
《人道行为》(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劳首鸿)
《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选送单位: (略) 港南区木梓镇中心学校,主讲人:涂凤娇)
《道德启蒙》(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第三幼儿园,主讲人:程秋凤)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韩昌皓)

最佳组织奖:
(略) 红十字会、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四十七中学、 (略) 第十八中学

公示时间:**日至13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发展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

联系人:曾慧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金洲路27号广西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日
为纪念中国红十字会诞生120周年,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倡导保护人的生命和尊严的理念,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了探索人道法项目精品课程大赛。根据比赛规则,我会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第六中学,主讲人:李倩霞)

二等奖: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道德选择与行动力量》(选送单位: (略) 第四十七中学,主讲人:曾静)
《聚焦儿童兵问题》(选送单位: (略) 第十八中学,主讲人:赵虎成)

三等奖:
《探索人道法——聚焦被关押者问题》(选送单位: (略) 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胡文蕃)
《探索人道法—旁观者能做什么》(选送单位: (略) 第二中学,主讲人:杨海霞)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选送单位: (略) 海城区第十一小学,主讲人:陈佳玲)

鼓励奖: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吉祥路小学,主讲人:梁振*)
《旁观者的两难困境》(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主讲人:李筱俊)
《为地震中的灾民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外国语学校,主讲人:韦柳叶)
《探索专题2A:限制破坏性》(选送单位: (略) 前茅中学,主讲人:韦思丞)
《旁观者及人道行为》(选送单位: (略) 柳江区新兴中学,主讲人:周瑜)
《闪光的红十字会》(选送单位: (略) 隆安县隆安二中,主讲人:农晨宇)
《人道行为》(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劳首鸿)
《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选送单位: (略) 港南区木梓镇中心学校,主讲人:涂凤娇)
《道德启蒙》(选送单位: (略) 灵山县第三幼儿园,主讲人:程秋凤)
《为因战争而流离失所之人筹建营地》(选送单位: (略) 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主讲人:韩昌皓)

最佳组织奖:
(略) 红十字会、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四十七中学、 (略) 第十八中学

公示时间:**日至13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发展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

联系人:曾慧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金洲路27号广西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