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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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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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SJS2024F0605

二、项目名称: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求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服务范围:①工程预算审核,出具预算审核报告;

②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例会,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参与隐蔽工程、工程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等;提供设计、招标、造价、设备选型等相关咨询服务;负责工程进度款支付前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及价的核实工作;完成材料及设备价格的核定以及对概算偏差进行分析等。

服务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完成预算审核之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发包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建设大厦26楼、 (略) 佛子岭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64-*/*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苏世 (略)

**日

,安徽, (略) , (略) ,裕安区,合肥,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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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求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淠干右岸片区内涝防治系统提升和海绵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预算审核

服务范围:①工程预算审核,出具预算审核报告;

②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例会,配合建设单位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参与隐蔽工程、工程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等;提供设计、招标、造价、设备选型等相关咨询服务;负责工程进度款支付前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及价的核实工作;完成材料及设备价格的核定以及对概算偏差进行分析等。

服务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完成预算审核之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发包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建设大厦26楼、 (略) 佛子岭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广场大楼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64-*/*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苏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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