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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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采购单位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卉君、黄小冰、陈乐颖
总成交金额 ¥10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越秀区云台里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 020-*

一、项目编号:GDJY*CHP012(招标文件编号:GDJY*CHP012)

二、项目名称: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湘桥区春荣路91号(1、3、4、5、6层)

中标(成交)金额:1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修缮工作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卉君、黄小冰、陈乐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越秀区云台里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联系方式:刘工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采购单位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卉君、黄小冰、陈乐颖
总成交金额 ¥10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越秀区云台里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 020-*

一、项目编号:GDJY*CHP012(招标文件编号:GDJY*CHP012)

二、项目名称: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湘桥区春荣路91号(1、3、4、5、6层)

中标(成交)金额:1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南方分部旧址修缮工程施工单位遴选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修缮工作 按照遴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卉君、黄小冰、陈乐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应缴纳的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越秀区云台里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503-505            

联系方式:刘工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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