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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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0:32
评审专家名单 傅敏光、林丽芬、叶建鸿、林松熙、陈孟嶙、林振洁、李志根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冰 0591-*
附件:
附件1 (06.13发售稿)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一、项目编号:ZKZB*(招标文件编号:ZKZB*)

二、项目名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浐灞区欧亚大道西段666号2幢11243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鸿 (略) 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学校食堂以“零租赁”委托经营方式为主,校方将学校师生食堂及现有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不得自行将食堂经营权转包他人或分包。 讲信誉、守合同,接受校方管理、监督、考核,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后勤管理部门可随时对中标人出售食品的质量、卫生及食堂工作等进行检查监督,不足之处责令整改,并接受校方相应处罚,中标人若不配合整改,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合同期三年。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合同具体履约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决定,不能出售任何不符规定、“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敏光、林丽芬、叶建鸿、林松熙、陈孟嶙、林振洁、李志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收费标准:本项目按包干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用60000元整。(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分行;账号:*930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陕西鸿 (略) 评审得分:95.1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陈冰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冰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0:32
评审专家名单 傅敏光、林丽芬、叶建鸿、林松熙、陈孟嶙、林振洁、李志根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冰 0591-*
附件:
附件1 (06.13发售稿)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一、项目编号:ZKZB*(招标文件编号:ZKZB*)

二、项目名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浐灞区欧亚大道西段666号2幢11243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西鸿 (略) 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学校食堂以“零租赁”委托经营方式为主,校方将学校师生食堂及现有设施设备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不得自行将食堂经营权转包他人或分包。 讲信誉、守合同,接受校方管理、监督、考核,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后勤管理部门可随时对中标人出售食品的质量、卫生及食堂工作等进行检查监督,不足之处责令整改,并接受校方相应处罚,中标人若不配合整改,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合同期三年。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合同具体履约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决定,不能出售任何不符规定、“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敏光、林丽芬、叶建鸿、林松熙、陈孟嶙、林振洁、李志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收费标准:本项目按包干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用60000元整。(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分行;账号:*930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陕西鸿 (略) 评审得分:95.1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上董一路1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陈冰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冰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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