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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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合同公示

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山大学 (略) (深圳)拟对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重庆道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5.3.4)条:安装调试时间:货到【6】周内完成。
变更为:安装调试时间:达到稳定电源要求后 30 天内完成。
二、原合同(5.4.1)条: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方保证设备自到货之日起(指第一次交货)【30】天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等的技术预验收,以保证临床使用。*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性能校核。 (略) 正式投入使用【1个月】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方。
变更为: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方保证设备自达到稳定电源要求后 【30】天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等的技术预验收,以保证临床使用。*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性能校核。 (略) 正式投入使用【1个月】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方。内容描述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目 (略) 电供电,设备暂时无法进行调试,经与*方协商, (略) 电后30天内完成直线加速器的调试。

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至**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深圳)

地址:中山大学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7eaaa08e-8b20-4127-9477-af11e*a.html

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山大学 (略) (深圳)拟对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深圳)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重庆道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5.3.4)条:安装调试时间:货到【6】周内完成。
变更为:安装调试时间:达到稳定电源要求后 30 天内完成。
二、原合同(5.4.1)条: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方保证设备自到货之日起(指第一次交货)【30】天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等的技术预验收,以保证临床使用。*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性能校核。 (略) 正式投入使用【1个月】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方。
变更为: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方保证设备自达到稳定电源要求后 【30】天内通过设备运行、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等的技术预验收,以保证临床使用。*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性能校核。 (略) 正式投入使用【1个月】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货物的所有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方。内容描述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目 (略) 电供电,设备暂时无法进行调试,经与*方协商, (略) 电后30天内完成直线加速器的调试。

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至**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深圳)

地址:中山大学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7eaaa08e-8b20-4127-9477-af11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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