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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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金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广福大街888号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得分:94.8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及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用,查找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略) 场秩序,结合我县产业分布特点、生产企业获证 (略) 场状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级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共计划安排抽查 875 批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锋(组长),张小宁,刘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5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深圳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萧县世纪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股长、吴天祥

电  话:0557-*、*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6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深圳 (略)
    请审核
    ** 15:34:46
    0天2小时6分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金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广福大街888号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评审得分:94.8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及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用,查找产品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略) 场秩序,结合我县产业分布特点、生产企业获证 (略) 场状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级生产流通网络交易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共计划安排抽查 875 批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先锋(组长),张小宁,刘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5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深圳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萧县世纪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 (略)

地  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股长、吴天祥

电  话:0557-*、*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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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申请
    深圳 (略)
    请审核
    ** 15: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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