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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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恒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民生路26号(凯帆大厦)1-903、1-904、1-905、1-906室

成交金额(费率):每宗工业用途土地评估费:11.5% (总金额约:2万元) 每宗其他用途土地评估费:11.5% (总金额约: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条件变更、企业改制国有土地处置等需进行评估的。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 1 日内开始评估工作,并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但应分年度签订合同,第1年期满通过采购方考核的,可续签第 2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卫锋(组长)、窦明辉、王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1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门面,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联系方式:范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十、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分

0天0小时22分

  • 提交备案
    宿州 (略)
    请审核
    ** 16:41:01
    0天0小时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16:51:32
    0天0小时1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同意
    ** 16:51:32
    0天0小时11分
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恒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民生路26号(凯帆大厦)1-903、1-904、1-905、1-906室

成交金额(费率):每宗工业用途土地评估费:11.5% (总金额约:2万元) 每宗其他用途土地评估费:11.5% (总金额约: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砀山县土地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条件变更、企业改制国有土地处置等需进行评估的。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 1 日内开始评估工作,并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但应分年度签订合同,第1年期满通过采购方考核的,可续签第 2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戚卫锋(组长)、窦明辉、王亚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1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门面,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地 址:砀山县万亨国有 (略)

联系方式:范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 (略)

地 址: (略) 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十、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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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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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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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1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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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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