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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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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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4-8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A包 河南 (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瑞路109号新亚创新产业园14号楼2单元 20,850.00 元/批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A包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B包 (略) (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2幢4层A4号 23,600.00 元/批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B包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红运、姬川、戴洛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计算办法计取,第一标段 26600元;第二标段13600元
收费金额:40,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戴洛丹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基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联系人:任炜剑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炜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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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4-8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A包 河南 (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瑞路109号新亚创新产业园14号楼2单元 20,850.00 元/批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A包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B包 (略) (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2幢4层A4号 23,600.00 元/批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监督检测服务项目B包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红运、姬川、戴洛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计算办法计取,第一标段 26600元;第二标段13600元
收费金额:40,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戴洛丹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基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联系人:任炜剑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炜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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