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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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2024-3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GC-2024-33项目编号:JG2024-2501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一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份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日17时30分至 **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深圳 (略)

中 (略)

中铁 (略)

投标报价(万元)

6108.*

6122.*

6102.*

评分情况

98.75

97.246

97.06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肖守强

刘晓宝

李振岐

执业证书编号

粤 *1

沪 *0

沪*7

承诺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承诺工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企业工程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安茂 (略)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中山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广州安茂 (略)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

,广州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2024-33)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凤凰大道)涉铁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GC-2024-33项目编号:JG2024-2501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一共有5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份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日17时30分至 **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深圳 (略)

中 (略)

中铁 (略)

投标报价(万元)

6108.*

6122.*

6102.*

评分情况

98.75

97.246

97.06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肖守强

刘晓宝

李振岐

执业证书编号

粤 *1

沪 *0

沪*7

承诺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承诺工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企业工程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安茂 (略)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招投标监督部门:中国铁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中山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广州安茂 (略)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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