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高铁工务段“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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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高铁工务段“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高铁工务段“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2024-22)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编号:WZ-2024-22)[项目编号:*]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2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4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9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13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成都 (略)

西藏 (略)

衡水中裕 (略)

综合得分

95.24

80.02

77.84

投标报价(万元)

912.*

950.*

952.*

承诺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的 15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合同签订后的 15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合同签订后的 15

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供货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长沙高铁工务段

联系地址: (略) 芙蓉 (略) 146 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略) 物资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长沙高铁工务段(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2024年7月9日

,长沙,广州

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高铁工务段“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2024-22)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沪昆客专桥面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编号:WZ-2024-22)[项目编号:*]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2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为:4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9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13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成都 (略)

西藏 (略)

衡水中裕 (略)

综合得分

95.24

80.02

77.84

投标报价(万元)

912.*

950.*

952.*

承诺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的 15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合同签订后的 15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合同签订后的 15

天内按招标方需求供货

供货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略) 长沙高铁工务段

联系地址: (略) 芙蓉 (略) 146 号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 (略) (略) 物资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长沙高铁工务段(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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