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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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履约验收公告

202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地 址: (略) 沈河 (略) 43号1401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方接受*方委托,根据《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要求: *方接受*方委托,根据《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2024.4.30-2024.6.6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6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宋金伟、路皓然、兰美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202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地 址: (略) 沈河 (略) 43号1401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方接受*方委托,根据《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要求: *方接受*方委托,根据《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 (略)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2024.4.30-2024.6.6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6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宋金伟、路皓然、兰美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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