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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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成交公告

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

项目编号:ZB*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日

磋商日期:**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区实兴 (略) 17号楼9层909-92(集群注册)

成交金额:*元

采购人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 (略) 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联系人:闫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鼎信数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0551-*-8605

公告期限:**日至**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鼎信数智 (略)

**日

附件:

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位置信息传导系统

项目编号:ZB*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日

磋商日期:**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石景山区实兴 (略) 17号楼9层909-92(集群注册)

成交金额:*元

采购人名称: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 (略) 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联系人:闫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鼎信数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联系人:袁成 联系电话:0551-*-8605

公告期限:**日至**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鼎信数智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鼎信数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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