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囱拆除工程合同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囱拆除工程合同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合同公示
(招标编号:*-08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中标人:天津万恒 (略)
中标价格:52.*元
二、其他:
一、合同主体信息
采购人(*方):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红桥 (略) 34增1号
联系方式:022-*
供应商(*方):天津万恒 (略)
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中联产业园11号楼310-4
联系方式:022-*
二、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囱拆除工程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项
合同金额:52.30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红桥 (略) 34增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赛 (略)
地址: (略) 红桥 (略) 银泰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吴丹
电话:022-*
电子邮件:SLVZBD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尽马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JF-2001-015)
工程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工程编号S惯*A工程有
建 (略) 红酰供恭翔燃气感务型
施工单位装天 (略)
签订日期年影月和生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
(略)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方)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承包方:(简称*方)天津万恒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
(略) 有关规定,**双方就红桥区热然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
拆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8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内

1.3承包范围:红桥区热燃中心愿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合同固定总价:本工程造价*元(含税)
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4年6月10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4年7月09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30天。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
前五天,向*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
面答复*方,*方同意延期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方理由不充足,
*方不同意延期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
顺延。
3.2暂停施工。*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
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方在实施*方代表处理意见后,
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停工责任在
*方的,由*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方代表确认,
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
累计超过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
时。

3.3.4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双
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
7
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方提出报告,*方在收到报告后
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方工作
4.1*方配合*方协调施工场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
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2*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方并向
*方进行技术交底。
第五条*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开工后每周一向*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
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方对进度的检

查监督。
5.3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
间发生损坏系*方责任由*方负责修复,系*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
且查明损坏系因*方使用不当造成而产生的修理费用由*方承担。
5.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的保护工作。
5.5 (略) 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
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5.6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中
充分考虑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配合环保部门监督

检查。
5.7工程施工期间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单位的要求。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完成结算且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发票
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款项(工程款为合同价款),如*方未先
行向*方开的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2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71*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顾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
要求进行施工,接受*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
分项工程,*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方原因或
其它非*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方承担。*方要求优良工程,其
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7.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
部位,*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方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7.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
行验收。
7.4*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方。*方在收到报告
后5天内组织验收。
7.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方保管,*方不得动用。*
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第八条竣工结算
8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在3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
方,*方在15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

*方负责按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方应当于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
关部门调解
82由于*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方应将
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
第九条工程保修
9.1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2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方提出要求,*方应在接到
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情况紧急需要*方立即修理的,*方应
在接到*方口头通知后,立即到达工程现场修理。否则,*方可委托
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方交付。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当按
照总工程款的3%向*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逾期超过7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方完成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方有权要求*方
进行修理、重作等,*方拒绝修理、重作或修理、重作后仍不能达到
合同目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方支付本工程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方有权
要求*方支付本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仲裁
11.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
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②种方式解决: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工程所 (略) 起诉。
第十二条*、*方驻工地代表
12.1*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2.2*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
12.3*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份,*执
*份、*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2水年5月0日
合同签订地点:红桥区热燃中心(红桥 (略) 34号增1号)
建致入
发包方(盖章): (略) 红桥区供热承包方(盖章):天律方恒基业建筑
和燃气服务中心
(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合同公示
(招标编号:*-08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中标人:天津万恒 (略)
中标价格:52.*元
二、其他:
一、合同主体信息
采购人(*方):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红桥 (略) 34增1号
联系方式:022-*
供应商(*方):天津万恒 (略)
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中联产业园11号楼310-4
联系方式:022-*
二、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囱拆除工程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项
合同金额:52.30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地址:红桥 (略) 34增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赛 (略)
地址: (略) 红桥 (略) 银泰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吴丹
电话:022-*
电子邮件:SLVZBD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尽马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略)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JF-2001-015)
工程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工程编号S惯*A工程有
建 (略) 红酰供恭翔燃气感务型
施工单位装天 (略)
签订日期年影月和生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
(略)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方) (略) 红桥区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承包方:(简称*方)天津万恒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
(略) 有关规定,**双方就红桥区热然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
拆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8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红桥区热燃中心原潞河园供热站内

1.3承包范围:红桥区热燃中心愿潞河园供热站烟肉拆除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合同固定总价:本工程造价*元(含税)
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4年6月10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24年7月09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30天。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
前五天,向*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
面答复*方,*方同意延期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方理由不充足,
*方不同意延期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
顺延。
3.2暂停施工。*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
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方在实施*方代表处理意见后,
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停工责任在
*方的,由*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方代表确认,
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
累计超过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
时。

3.3.4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双
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
7
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方提出报告,*方在收到报告后
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方工作
4.1*方配合*方协调施工场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
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2*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方并向
*方进行技术交底。
第五条*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开工后每周一向*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
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方对进度的检

查监督。
5.3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
间发生损坏系*方责任由*方负责修复,系*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
且查明损坏系因*方使用不当造成而产生的修理费用由*方承担。
5.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的保护工作。
5.5 (略) 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
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5.6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中
充分考虑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配合环保部门监督

检查。
5.7工程施工期间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单位的要求。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完成结算且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发票
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款项(工程款为合同价款),如*方未先
行向*方开的发票,*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2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71*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顾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
要求进行施工,接受*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
分项工程,*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方原因或
其它非*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方承担。*方要求优良工程,其
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7.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
部位,*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方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7.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
行验收。
7.4*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方。*方在收到报告
后5天内组织验收。
7.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方保管,*方不得动用。*
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第八条竣工结算
8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在3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
方,*方在15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

*方负责按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方应当于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
关部门调解
82由于*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方应将
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
第九条工程保修
9.1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2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方提出要求,*方应在接到
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情况紧急需要*方立即修理的,*方应
在接到*方口头通知后,立即到达工程现场修理。否则,*方可委托
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方交付。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当按
照总工程款的3%向*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逾期超过7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方完成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方有权要求*方
进行修理、重作等,*方拒绝修理、重作或修理、重作后仍不能达到
合同目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方支付本工程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方有权
要求*方支付本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
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仲裁
11.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
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②种方式解决: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工程所 (略) 起诉。
第十二条*、*方驻工地代表
12.1*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2.2*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
12.3*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份,*执
*份、*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2水年5月0日
合同签订地点:红桥区热燃中心(红桥 (略) 34号增1号)
建致入
发包方(盖章): (略) 红桥区供热承包方(盖章):天律方恒基业建筑
和燃气服务中心
(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