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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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HZJ-*)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采购)一次公告发布日期: **日

招标(采购)二次公告发布日期: **日

开标(采购)日期: **日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四星 (略)

投标总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总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梅山路1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大厦

联系人:宋经理、王经理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张睿、熊凯

联系电话:0551-*/*/*转 650

公示期: **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睿、熊凯 0551-*/*/*转65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略) 受 (略) 委托,对 (略) 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AHZJ-*)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采购)一次公告发布日期: **日

招标(采购)二次公告发布日期: **日

开标(采购)日期: **日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Level2非展示行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四星 (略)

投标总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略)

投标总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梅山路1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大厦

联系人:宋经理、王经理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张睿、熊凯

联系电话:0551-*/*/*转 650

公示期: **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睿、熊凯 0551-*/*/*转65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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