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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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GY2024CG086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 (略) 护理保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魏武大道219号天兴大厦1号楼5层511-52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 (略) 护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往年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县实际,为全县特困供养人员 (略) 护理商业保险,该采购项目共有特困供养对象7400人,拟采购标准为110元/人/年。

服务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定点 (略) 治疗的,按类别和标准,给付医疗护理费用赔付或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邵颖、杨莉、高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22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项目负责人:无

7.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8.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9.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涡阳县乐行路与兴业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方式:王准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张宇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05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x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一、项目编号:

BZGY2024CG086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 (略) 护理保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魏武大道219号天兴大厦1号楼5层511-52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2024年度全县特困供养 (略) 护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往年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县实际,为全县特困供养人员 (略) 护理商业保险,该采购项目共有特困供养对象7400人,拟采购标准为110元/人/年。

服务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定点 (略) 治疗的,按类别和标准,给付医疗护理费用赔付或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邵颖、杨莉、高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22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项目负责人:无

7.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8.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9.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民政局

地 址: (略) 涡阳县乐行路与兴业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方式:王准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张宇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05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x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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