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年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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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年成交结果公告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R皖B【招】CG*

二、项目名称: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丰生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蜀山经开区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A202-12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

服务要求:规划成果需符合湿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以及《 (略) 湿地保护规划》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期至**日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编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 谢昊 王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1)若中标价在 100万元以内,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1.2%;(2)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国光万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强文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3-*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R皖B【招】CG*

二、项目名称: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丰生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蜀山经开区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A202-12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4-2035年)

服务要求:规划成果需符合湿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以及《 (略) 湿地保护规划》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期至**日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繁昌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编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 谢昊 王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1)若中标价在 100万元以内,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1.2%;(2)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国光万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强文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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