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城区2023年度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等次的公示
关于西城区2023年度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等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09:00
按照《 (略) 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区 (略) 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情况评估核查工作。现将我区评估结果(建议等次)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评估(结果建议)等次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所提意见应注重对事实的认定,文字要言之有据、力求简捷,并署反馈意见者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寄到指定地点(函件以邮戳为准),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7天(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通信地址: (略) 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
(略)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附件:西城区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核查表
附件 西城区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核查表.docx
(略)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略) 西城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1日
发布时间:2024-07-11 09:00
按照《 (略) 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区 (略) 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情况评估核查工作。现将我区评估结果(建议等次)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评估(结果建议)等次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所提意见应注重对事实的认定,文字要言之有据、力求简捷,并署反馈意见者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寄到指定地点(函件以邮戳为准),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7天(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
通信地址: (略) 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
(略)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附件:西城区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核查表
附件 西城区2023年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核查表.docx
(略)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略) 西城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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