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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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略) 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83.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视频会议MCU(128路)

ZXV10 M9520G(ZXV10CCS1000/ZXV10FTS2000)

1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晓海、苏华华、戴子龙、童剑锋、吴双林、李民强(采购人代表)、沈光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略) 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科长、谷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略) 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83.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视频会议MCU(128路)

ZXV10 M9520G(ZXV10CCS1000/ZXV10FTS2000)

1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晓海、苏华华、戴子龙、童剑锋、吴双林、李民强(采购人代表)、沈光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略) 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科长、谷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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