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招标序号:ZJMY2024-31号
招标人:青田县侨乡 (略) 开标时间:**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季谦士*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浙江青创 (略) | * | 180日历天 | 张圆通 | 合格 |
浙江 (略) | * | 180日历天 | 陈学敏 | 合格 |
(略) | * | 180日历天 | 郁兵兵 | 合格 |
(略) (略) | * | 180日历天 | 石绪鹏 | 合格 |
浙江 (略) | * | 180日历天 | 叶忠灵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1、 (略) :提交的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文本中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日至**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青田县公管办:0578-*。
招标人:青田县侨乡 (略)
招标代理:浙江 (略)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经济开发区温溪华侨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招标序号:ZJMY2024-31号
招标人:青田县侨乡 (略) 开标时间:**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季谦士*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浙江青创 (略) | * | 180日历天 | 张圆通 | 合格 |
浙江 (略) | * | 180日历天 | 陈学敏 | 合格 |
(略) | * | 180日历天 | 郁兵兵 | 合格 |
(略) (略) | * | 180日历天 | 石绪鹏 | 合格 |
浙江 (略) | * | 180日历天 | 叶忠灵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1、 (略) :提交的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文本中未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日至**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0578-*,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青田县公管办:0578-*。
招标人:青田县侨乡 (略)
招标代理:浙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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