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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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 (略) (略) 郫都区红光镇渔塘坎村7组168号 3,700,000.00元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百分比):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大米:宝林绿莲;生鲜禽肉类:兴裕;食用油:神象 等。 大米:25kg/袋;生鲜禽肉类:500g/斤;食用油:25 升/桶 等。 1(批) 3,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莹、杨洲容、刘超、徐谦、薛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1.5%收取。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开户名:四川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高新支行;账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电话传真:028-*;开取发票专用邮件:*@*czz*.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3,700,000.00元;最高限价:3,700,000.00元。
2.计划备案编号:*06587[2024]00559。
3.采购品目: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4.监督部门: (略) 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
5.支付约定:按月度根据结算价据实结算食材配送费用,年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实当月实际供货清单,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确定最终的当月款项后,由中标人出具完整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

本项目共8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7家通过资格性审查,6家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中标报价:下浮率1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

联系方式:028-*-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袁女士

电话:028-*-603

四川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 (略) (略) 郫都区红光镇渔塘坎村7组168号 3,700,000.00元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百分比):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大米:宝林绿莲;生鲜禽肉类:兴裕;食用油:神象 等。 大米:25kg/袋;生鲜禽肉类:500g/斤;食用油:25 升/桶 等。 1(批) 3,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莹、杨洲容、刘超、徐谦、薛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1.5%收取。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开户名:四川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 (略) 高新支行;账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电话传真:028-*;开取发票专用邮件:*@*czz*.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3,700,000.00元;最高限价:3,700,000.00元。
2.计划备案编号:*06587[2024]00559。
3.采购品目: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4.监督部门: (略) 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
5.支付约定:按月度根据结算价据实结算食材配送费用,年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实当月实际供货清单,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确定最终的当月款项后,由中标人出具完整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

本项目共8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7家通过资格性审查,6家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中标报价:下浮率1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

联系方式:028-*-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袁女士

电话:028-*-603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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