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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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台安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十里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 (略) 张海楠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元 365日历天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94.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 (略) 辽宁 (略) 辽宁 (略)
项目负责人 张海楠 赵洪波 郭玉鑫
注册资格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辽* 辽*6 辽*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94.0 88.55 87.1
企业业绩
1. (略) (略) 办公楼改建项目
2.万城工业(鞍山)有限公司年产70台新型矿业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3.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建设工程
4.千山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邬家洼村、河东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1.20 (略) 银州区楼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光明片区)第1标段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 (略) 辽宁 (略) 辽宁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台安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 台安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十里村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 (略) 张海楠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元 365日历天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94.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 (略) 辽宁 (略) 辽宁 (略)
项目负责人 张海楠 赵洪波 郭玉鑫
注册资格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辽* 辽*6 辽*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94.0 88.55 87.1
企业业绩
1. (略) (略) 办公楼改建项目
2.万城工业(鞍山)有限公司年产70台新型矿业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3.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建设工程
4.千山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邬家洼村、河东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1.20 (略) 银州区楼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光明片区)第1标段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 (略) 辽宁 (略) 辽宁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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