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铜陵学院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成交公告
2024年铜陵学院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2:0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沪宁、徐闰月、王卉 | ||
总成交金额 | ¥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2-*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开发 (略) 13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老师05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铜陵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西段6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古女士0562-*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铜华诚采购[2024]第053号)
二、项目名称: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略) 6号楼8层8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 (略) | (略) 关于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沪宁、徐闰月、王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国资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开发 (略) 1335号,联系电话:0562—*。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开发 (略) 1335号
联系方式:代老师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 (略) (略) 西段658号
联系方式:古女士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 话: 056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2:0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沪宁、徐闰月、王卉 | ||
总成交金额 | ¥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2-*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开发 (略) 13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老师05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铜陵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西段6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古女士0562-*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铜华诚采购[2024]第053号)
二、项目名称: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略) 6号楼8层8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 (略) | (略) 关于202 (略) 智慧教学系统数据采集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沪宁、徐闰月、王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国资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开发 (略) 1335号,联系电话:0562—*。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开发 (略) 1335号
联系方式:代老师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 (略)
地 址: (略) (略) 西段658号
联系方式:古女士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 话: 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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