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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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ZC2024-J1-*-GXG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哈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沿山路7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867.80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哈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沿山路7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867.80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哈 (略) 于**日向采购人递交了《放弃中标资格声明函》,自愿放弃其中标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0.4款“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等规定,采购人同意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略) (略) 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桃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西大新县桃城镇养利北路6号桃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黄春凤

项目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 时代中心B座2220

项目联系人:彭颖

项目联系方式:07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ZC2024-J1-*-GXG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哈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沿山路7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867.80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哈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略) 沿山路72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8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867.80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桃城镇农业生产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哈 (略) 于**日向采购人递交了《放弃中标资格声明函》,自愿放弃其中标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0.4款“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等规定,采购人同意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略) (略) 为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桃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西大新县桃城镇养利北路6号桃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黄春凤

项目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 时代中心B座2220

项目联系人:彭颖

项目联系方式:07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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