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东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胡长亮,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王吉星,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于荣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卯,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022-*-813,*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4年7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海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引滦局视频监控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东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胡长亮,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王吉星,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468日历天
(5)项目经理:于荣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鲁*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卯,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022-*-813,*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4年7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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